为强化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西乡县及时制定出台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意见及细则》,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计分及结果运用。
一是明确了考核内容。重点检查考核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县委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各群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工)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以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二是明确了考核方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采取专项督查、半年检查、平时记实等方式进行,注重工作过程、效能考核。年终考核按照市上要求采取述廉述责、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
三是明确了考核计分。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均实行百分考核,考核得分各占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分50%的权重。年终考核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汇总出各单位总成绩。同时,按比例折算报县考核办,直接计入各镇、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中共性指标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分值。
四、明确了结果运用。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以县责任制领导小组文件通报全县,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得分优异的,评为年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提请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优秀单位名额总体上按镇(街道)、部门(单位)总数的30%掌握。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差、考核格次为较差等次,以及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受到责任追究,或因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单位,按程序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