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源头狠刹奢侈浪费之风,进一步改进会风,西乡县出台了县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厉行节约常态化。
一是严格会议审批。县级机关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严格会议经费预算管理。各单位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消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会期,压缩会议规模,建立健全会议审批管理制度。将县级机关会议分为四类,一类会议报县委、县政府审批,二类会议提前5个工作日报县委办、政府办审批,三类会议提前5个工作日报县委办、政府办备案,由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批,四类会议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批。
二是明确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会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赁费、设备租赁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一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380元/人天,二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30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240元/人天。严禁在会议经费中列支与会议无关的费用,严禁在会议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套取会议经费设立“小金库”。会议经费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范围。办法规定,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人数执行,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超过200人,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超过150人,四类会议参会人员不超过100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配发洗漱用品;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使用会议经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支出预算表》、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违反规定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将对县级机关会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或备案召开会议的,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经费或增加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违规扩大会议经费开支范围、提高会议经费开支标准的,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单位责令整改,追回报销资金,予以通报,并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