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强力推进基层纪检机构“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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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基层纪检机构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多、分管工作多、人员力量少的“两多一少”问题,西乡纪委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三转”。

一是全面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要求各镇、街道、部门按照上下总体保持一致的要求,对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调整精简县纪委(监察局)保留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精神,对镇、街道、部门纪委、纪检组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精简,该退出的全部退出,坚决把不该管的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是全面规范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分工。明确派驻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部门业务,镇、街道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要适量且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不包村、不分管本职业务外的工作,不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人员招录等事项的过程监督,保障纪检监察干部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

三是充实和加强执纪办案力量。对纪检专干缺配的镇、街道及未设立监察室的部门、单位,要求党委、党组要明确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责任股室,并结合实际选配2-3名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充实和加强执纪办案力量。

四是强化督查促落实。要求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限期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纪检监察领导分工调整规范工作,并将有关文件报县纪委备查。县纪委将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对不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和纪检机构领导分工规范不到位的,将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实施约谈。同时,将“三转”情况纳入镇、街道、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