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乡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聚焦主业主责,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考核约谈等三项措施,有效破解基层“办案难”,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着力解决办案精力不足的难题。制定下发《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意见》,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同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责任,层层传导了廉政责任压力,促使党委(组)主要领导更加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为查办案件工作排忧解难创造条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该县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率在全市县级四大家办公室设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实行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三转”的要求,明确监督职能定位,退出议事协调机构近千余个,参与工作大幅减少,从而能够把主要精力放在执纪监督问责和案件查办上。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着力解决办案线索不宽的问题。建立县纪委常委、内设室联镇(办事处)、部门指导工作制度。联系委局领导、室主任经常性深入联系镇(办事处)、部门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着重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17个镇(办事处)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由委局领导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为成员,一般信访案件由镇纪委自办,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办案阻力较大的案件由办案协作区负责办理,整合办案力量。建立县直部门联组巡察制度。为解决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薄弱、办案困难等实际问题,在不改变现行纪检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工作职能的前提下,按照各自工作特长和驻在部门的业务特点进行有机整合,探索设立了县直纪检派驻机构巡查工作联组。每个工作联组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或室主任担任,实行“一次一授权”,按照县纪委常委会决定,依纪依法对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情况、履行“两个责任”职责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中力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强烈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考核约谈,着力重解决办案意识不强的问题。该县实行查办案件单独考核,并根据各镇(办事处)、各部门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对象数量及往年度办案工作情况,按照考核任务基数稳中有增不减少的要求,科学设置并量化年度案件查办考核基数,对未完成年度办案目标任务的镇(办事处)、部门,实行责任制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实行案件查办约谈制度。先后对办案查办滞后的2个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纪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有效调动了各单位案件查办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