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四统一”提升办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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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纪委持续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积极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严格办信程序,强化办信质量,信访转立案数量和质量有效提升。

统一受理。规定所有信访件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受理。严禁截留、销毁、隐瞒信访件;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调查核实处理信访问题;严禁泄露信访件有关信息。  

统一审批。信访室统一登记受理的信访件,按程序分别报分管常委(副局长)签批,最后报纪委书记审批,再进入交办、转办或自办程序。未经审批的信访件、信访室不得擅自交办、转办。

统一纪律。信访件办理过程中,不得接受被调查单位或被调查人吃请,更不准接受被调查单位或被调查人的钱物;实事求是调查核实信访问题,不得替被调查单位或被调查人隐瞒事实真相。

  统一决策。信访件初核后,由调查组提出初步意见,委局召开常委会分期分批集中逐一听取调查组情况汇报,并进行审议和集体决策。对问题调查不彻底或不全面的,责成调查组补充调查再上会;对事实清楚的信访件,则依纪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