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久反对“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西乡县纪检委实行四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各单位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各种节礼;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严禁违反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封存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使用“白条”领物券、提货券取货;严禁利用快递送节礼或以代金券、购物卡等形式送节礼;严禁利用网络赠送电子礼品卡、电子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节前要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做好记录。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与自己分管的部门和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廉政提醒短信等有效形式,及时开展教育提示活动,做到抓早抓小,提前预防,确保不收不送。
三、强化督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县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节前、节中、节后各单位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特色酒店、土特产礼品店、娱乐场所、旅游场所等重点部位开展明查暗访。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本单位党员干部不出现违规收送节礼问题。
四、畅通监督渠道,严格执纪问责。元旦和春节期间,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及所涉及到的人员,一律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