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将至,为严格贯彻中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县纪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严肃作风纪律,确保廉洁过“双节”。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纪律要求,抵制“四风”问题,廉洁自律过节。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严禁收送节礼,用公款送月饼、花卉、烟酒、土特产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代金券、消费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内部食堂相互宴请;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违反节假日(含双休日)公车停驶、定点封存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他人转嫁支付报销费用。
《通知》要求,各镇办、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廉洁过节各项事宜,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制定检查方案开展明察暗访,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既要深入各商场、酒店、旅游景点、农家乐进行实地检查,保证检查覆盖面,又要突出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宴席等重点领域,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并移交上报。
《通知》重申,各纪(工)委、纪检组要对“双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核查,严肃执纪问责。对镇办、部门及其相关领导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因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查处不到位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双节”期间,县纪委将组成监督检查组,采取重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镇办、部门贯彻落实“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安排部署、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释放“双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洋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6-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