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纪委“三举措”强化村小组干部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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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针对村民小组等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侵吞国家专项资金等方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洋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将日常监督延伸到村小组干部。

建立例会机制,研判问题线索。每月召集镇(办)纪委书记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并对受理的反映村、组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对有可查性问题线索,及时安排各镇(办)纪委快查快办,对于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县纪委坚持直查直办。

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群众举报问题相对集中的扶贫、“两社一会”、村组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县纪委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县贫困村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突出扶贫、民生、集体资产管理处置中的“微腐败”以及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侵害群众贴身利益的行为,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

加大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对于查处的扶贫领域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洋县电视台、县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全县各级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特别是村、组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对照检查、引以为戒,筑牢精准扶贫纪律防线,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阳光雨露”惠及贫困群众。

2018年以来,该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4 起179人,党纪政务处分84 人,其中村小组级干部13起13人,给予诫勉谈话1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