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洋县谢村镇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创新实行“一案四会商”制度,在案件初核、定性、立案、防范四个环节充分商讨,集思广益,增强了纪检干部业务素质,有效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
初核之前商思路,确保线索核查顺利开展。针对受理的问题线索,镇纪委第一时间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后,及时召开纪委委员座谈会,就线索的真实性、可信度进行商讨,对反映的问题逐条分析,商讨内查、外调方向。商讨结束后,镇纪委书记根据问题线索情况及商讨结果,确定线索初核主办人,初核小组根据商讨结果制定《初核方案》,确保初核工作顺利开展。
初核之后商建议,确保核查结论客观准确。问题线索初核结束后,召开座谈会,由镇纪委委员和核查组成员讨论初核报告及处置意见,对查明的违纪事实和存在疑点逐人发言,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商讨是否立案,提出处理建议,防止随意将立案审查转化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轻问责方式。
立案之后商处理,确保处理结果精准恰当。针对每一起案件,镇纪委成立初核和审理两个办案小组,立案审查初核组补充调查结束后,交由案件审理组进行审核,对违纪案件交叉调查审理。审理组初审结束后,召开镇纪委委员座谈会,共同商讨有关人员责任、违纪性质、有无从轻或从重、减轻或加重等情节,有效防止责任划分不清、六大纪律归类不准、引用条款不当等问题。
结案之后商防范,确保治本功能充分彰显。处分决定送达后,再次召开镇纪委委员座谈会,共同商讨违纪错误发生原因,查找问题短板,排查风险防控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依据会议商讨情况,镇纪委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领导通报移交处置情况,并向发案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整改剖析报告,要求发案单位加强整改、强化措施,防范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通过实行“一案四会商”制度,使每名纪委委员和专兼职纪检干部熟悉办案流程、掌握办案技巧,充分发挥个人才智,提高案件办理水平。2016年至今,谢村镇纪委共初核问题线索63 条,实施诫勉谈话22人,转立案27件,处分党员干部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