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纪委四个强化 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打印

今年以来,洋县纪委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采取四个强化,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班子及其成员2017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印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560余份,发放到全县各镇办、部门班子成员、下属单位、村(社区)、基层站所支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纪实全覆盖。实行“定岗定责”机制,明确四大班子136项责任和34位县级领导245项具体职责,各镇办、部门单位签订个性化责任清单200余份,实现全县100个单位责任落实精细化管理。向100个单位122名党政纪主要领导和104个基层村(社区)、站所、下属单位支部负责人和纪律检查委员发送压实“两个责任”调查问卷244份,共收集问题205条,建议193条。对上年16个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和13个监督责任考核优秀单位通报表彰,6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形成追赶超越的合力。县委召开了3次常委会专题分析研判县域经济社会总体情况、追赶超越发展的机遇及面临的问题,确定全县追“南郑”超“勉县”,发展稳居全市“第一方阵”的追赶超越目标。各级党委(党组)围绕全县目标,通过班子会议、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制定作战图62份,完善修订承诺书671份, 学习篇目1047篇,开展专题讲座271场次,举办研讨770场次,各级干部立军令状7277份。围绕“四查找四提升”共计查摆问题1974个;围绕“一聚焦三对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65次,发现问题69个,整改69个,印发通报5期,编发作风建设《工作动态》13期。今年以来对全县18个镇办、57个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查暗访5期,发现问题5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印发通报3期,处理干部6人。印发通报2期,点名道姓通报了15个单位,责令15个单位整改并作出承诺,处理干部4人,以从严从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三是强化执纪审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受理信访举报总量243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155人次;立案125件125人,结案119件,县纪委自办案件23件23人,镇办立案68件68人,部门34件34人,启动协作区案件66件,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持续加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6件39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党群关系和群众利益,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提升工作实效。印发了《洋县贯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细化6类27种问责情形,明确问责方式,今年以来实施领导干部问责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实施行政履职问责4起,党政纪处分4人。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和《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突击检查60次,发现问题18个,整改问题18个,严肃查处了一批脱贫攻坚领域的典型案例,立案审查4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移送司法1人,诫勉谈话6人次,通报批评2人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