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打印

近日,为切实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洋县监察局会同环保部门联合印发了《洋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保护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主体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严肃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行为,严肃问责环保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任意随意问题,严肃查处对企业破坏环境、偷排漏排监管不力等问题,用好问责制度利器,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方案》要求,一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查办力度。各镇办、相关部门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对涉及生态环保的信访件要高度重视,及时受理,加大核查力度。二要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各镇办、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通过联合执法,促使综合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要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秸秆禁烧、2017年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纪依规进行问责。目前,按照“三个助力”工作要求,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18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政纪处分1人,实施诫勉谈话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