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基层纪检组织审理案件是县级纪委案件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针对基层纪委执纪水平不高、人员不稳定等问题,洋县纪委在实践中总结“4321”工作法规范协审工作,推动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依规依纪开展。
四份报告做到事实清楚。查阅初核报告、立案报告、审查报告和初审报告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了违纪事实、相关人员的责任划分是否清楚、定性依据和处分依据是否准确。
三套表格实现程序规范。审查初核呈批表、立案审批表和移送审理登记表上是否按规定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关键节点的日期是否存在超期办案的问题。
两个卷宗做到手续齐全。看案件审查卷和审理卷是否分开装订,归档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卷内文件是否排列有序。
一次告知提高协审效能。对卷宗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一次性告知书,交由报案单位统一完善补证,实现基层纪委协审案件“只跑一次”,提高了基层纪委补证的针对性,缩短了执纪审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