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全国各地陆续发生的执纪审查安全事故,洋县纪委认真汲取教训,严格按中省市纪委关于执纪审查安全的一系列硬性要求办事,一刻也不敢懈怠,在执纪审查工作中严格要求,大胆实践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保障有力的观念、方法和措施,确保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四个观念 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把安全保障作为执纪审查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宁愿不办案也不能出安全事故;“执纪审查安全就是政治”,执纪审查安全不仅仅是工作要求,更是政治问题,出了安全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会损害党的形象;“办案安全大于天”,安全是执纪审查工作中高于一切的要求,安全出了问题可能导致全县执纪审查工作的“天塌地陷”;“办案安全是底线”,没有了安全,执纪审查工作将失去底线,丧失一切。
两项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每年年初的县纪委全会上,县纪委书记与各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明确提出所有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必须在一楼谈话,每次谈话不能超过六小时,绝不能在后半夜安排谈话等“铁规”,违犯者轻则诫勉谈话、考核时扣分,重则党政纪处分,调离岗位。出现安全事故的,执纪审查考核为零,并追究法律或纪律责任。同时每个初核组在初核前必须签订《执纪审查安全承诺书》,将上述规定的要求纳入承诺内容,放案管室存档,并在初核结束后装入初核卷或调查卷长期保管。以此来强化每个执纪审查人员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时刻高悬安全这把“利剑”!
三种方式 对一般性谈话,由初核组或审查组直接通知被谈话人到谈话室进行,结束后,待其情绪稳定再让其离开。对“走读式”谈话,由被谈话人所在单位纪检机关(机构)负责人将其带至谈话地点,待谈话结束后,由纪检机关(机构)负责人将其带走,如若谈话结束已是晚上,由审查组派人员同其单位纪检机关(机构)负责人将其送到家,交给家属后当即填写《送达回证》。对控制审查或“两规”、“两指”谈话,审查组将被审查人从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手中带走审查对象后,待审查结束,通知其单位负责人和家属到办案点领人,当场填写《送达回证》,并拍摄影像资料。
两条措施 为了确保执纪审查工作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洋县纪委近日作出规定,所有审查谈话的末尾部分必须增加心理疏导内容,以确保被审查人在内心深处敬畏纪律和规矩,认识问题、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规定谈话结束后七日内,审查组以当面或电话方式与被审查人联系一次,了解其心理动态和工作情况,发现不良动态,及时教育疏导,收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