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工作从中央到县级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当前的重点工作是什么,我们就巡察什么,届内要实现巡察全覆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郭华同志在洋县2017年第一批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对今年的巡察工作要求铿锵有力,查找问题强化监督的决心十分明确。
该县开展专项巡察工作三年以来,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扎实提升巡察工作强度、力度,紧盯脱贫攻坚、水利工程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营养餐工程、低保救助和救灾救济等热点,始终坚持把紧密关切群众利益的领域作为巡察重点,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健全机制,形成巡察合力
该县严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刻领会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深化改革的部署,通过不断完善配套机制,确保巡察攻坚战打的有力,打出水平。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巡察组与纪委、纪检组联动机制,抽调专门纪检监察人才,增强监督合力。
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请示报告、走访调研、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日汇总周计划月小结机制,分类收集整理重点工作成果、阶段性报告、工作谋划等基础性材料,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和资料。
建立问题处置机制,对问题线索的流转程序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方式做出规定,统一梳理、分析、研判,分类做出处理。对重要问题线索和突发性问题即知即报,跟踪督查问题移交、反馈、整改环节。
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实行组长负责制,提出了对被巡察单位不干预日常业务开展、不影响领导正常工作、不擅自作个人表态、不泄露巡察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扩散巡察情况的“五不”要求,确保认真扎实开展,不走过场。
抓住重点,突出政治巡察
“专项巡察工作很有效,要继续坚持,对于发现的问题,你们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严格进行整改落实。”这是县委书记胡瑞安就2016年专项巡察作出的重要批示。
“开展巡察是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
专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共成立巡察组10个,抽调纪检监察干部62人,不断通过转变监督观念,开展巡察培训,聚焦问题导向,突出巡察重点,强化监督手段,针对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近年以来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惠民政策及资金落实、执法监管、审批服务、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自2015年开展第一批专项巡察以来,共开展4批次对12个镇办、部门的巡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5年首轮对3个单位的巡察发现13大类67个问题,交办线索14条,立案6件6人;2016年第一批对1个镇办的巡察工作,发现5大类11个问题,发现线索3条,通报曝光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第二批对4个镇办、4个部门的巡察,共发现问题128个,发现线索43条,并通过县纪委常委会严格进行归纳分析研判后,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
真督实改,抓好结果运用
坚持每批次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向县委“五人小组”汇报巡察情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反馈给巡察对象单位,由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针对存在问题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帐,限期整改到位。
在已经开展的4批次专项巡察中,共制定整改措施130余条,针对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务管理和压缩“三公”经费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人事、项目监管、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94项,4批次巡察移交的171个问题、92条线索,现均已如实反馈给各被巡察单位,要求由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整改责任制,严格做到立行立改。由涉及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县委巡察组联同县纪委实行问题整改跟踪督查督办,了解掌握整改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对整改不落实、不积极,甚至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的抓住不放,严肃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和《洋县贯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切实以严格的问责推动巡察整改的有效落实。
严肃纪律,务求监督实效
“我再重点强调一点,那就是巡察组的纪律问题,在部门巡察的同志,坚决不予许接受吃请,在镇办巡察的同志,如果要就餐,只能在‘廉政灶’上,并且要统一交费,决不允许不廉洁的行为发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郭华同志要求。
自开展专项巡察以来,未出现一起干部群众反映巡察组成员存在不廉洁行为的问题。该县严格要求巡察组成员坚持“三要四不”的纪律要求,即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妥善保管严格保密,绝不允许泄露案件线索等重要情况;要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不得自行处置和擅自表态;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馈赠,不准参加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任何个人要求,不准借机徇私情、办私事。
该县历次巡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严谨细致,务求实效,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客观了解情况,展现优良作风,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信任和支持,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落地,切实把监督执纪的强烈信号释放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