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五项措施提升执纪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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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洋县纪委高度重视基层案件质量,采取五条措施提升执纪审理工作水平。

一是落实会议精神,突出执纪审理重点。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全国执纪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突出执纪审理工作“八个重点问题”,即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重点问题的审核处理,目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纪律处分4人, “两个责任”追究给予纪律处分3人。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把容错纠错机制运用到执纪审理工作之中,一季度给予2人免于处分。

二是改革审理文书,突出纪律审核特点。在事实认定上体现违纪审查的特点。审理报告或处分决定的事实部分,按照先违纪后违法的原则,要重点突出违纪事实,着力体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违纪情况;在处理意见上体现违纪审查的特点,审理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的时候,既要包括党纪政纪处分的意见和涉案财物处理的意见,也要包括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行政监察建议的内容;在审理文书上体现违纪审查的特点,不仅充分运用纪律处分的语言,同时增强审理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

三是把握政治方向,突出“四种形态”审理。随着“四种形态”的深入实践,党纪轻处分、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案件会越来越多,如何把定性量纪与违纪数额、违纪情节、对待组织审查态度、当地政治生态等因素统筹分析,都需要不断探索实践。今年第一季度,在纪律审查工作中,第一种形态,通过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约谈等形式进行了17次,第二种、三种形态,执行56例。同时,我们特别重视“是否有投案自首和如实供述自己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及线索、是否有检举立功及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涉案款物等情况的审核力度”,突显执纪审理“四种形态”,实际运用中执行2例。

四是转变审理观念,突出审理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洋县严格落实案情通报制度和处分宣布制度,县纪委分片包抓领导通过在发案单位通报违纪违规案情和宣布违纪人员处分结果,警示其他人员廉洁从政,促使发案单位剖析违纪原因,从制度层面建立健全各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治本制度,突出纪律审查工作的社会效果,体现挺纪在前。今年以来共在40余个发案单位开展了此项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坚持从严执纪,突出纪律审核威严。执纪的刚性在审理环节,除了事实认定和量纪处分外,还在纪律惩戒的执行上突出体现,为此洋县纪委认真开展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近三年来受处分的500余人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问题26个,向6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同时严格落实中央10号文件精神,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对7名受司法机关调查的公职人员,按比例扣除了工资,有效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