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纪委始终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建机制、抓线索、提质量、促协调、强案管、严考核”六项措施促使执纪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惩治腐败的威慑力不断增强。
一、围绕中心,创新方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全力协助委局领导加强执纪审查管理,有效防范查处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今年来,相继制定和完善了《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安排意见》、《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规定,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建立执纪审查工作四项长效机制》,再次明确了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不断完善案件主办人制度、协作区办案制度,用制度机制保障提高执纪审查工作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
二、稳固基础,畅通渠道,集中规范管理问题线索。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严格遵循四类线索处置方式,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科学研究,规范运作。今年以来对本委信访部门转办的57件问题线索,逐件建立管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限时办结;加强对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对2016年的245件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回头望,对市纪委交办的1起要结件,1起协查通报,采取跟踪督办、电话催办的方式,做好督办跟踪工作,2017年截止2月线索处置率100%。
三、强化统计,突出分析,提升服务案件的管理水平。始终把全县执纪审查总量、委局机关自办案件、各镇办部门协作区办案和案件宣传信息作为四个着力点,把科级案件、重处分案、移送司法案作为三个攻坚点,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一二种形态作为两个基本点,坚持执纪审查工作每月有所提高和突破。严把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审查关,确保全县执纪审查情况的统计、分析、综合工作“零差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截止目前,查处违纪案件 34件,其中,协作区案件 1件,科级案件 1件,重处分案 2件。
四、加强组织,注重协调,促进资源服务审查一线。继续完善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人才库,更新会计、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信息,促进全县协作区办案人才队伍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工作配合协作的意见》等规定,加强了协作配合,促进了资源共享。紧密联系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做好与公检法和审计部门的问题线索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截止2月,本年度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分别向纪委监察局移送问题线索各1件。
五、注重安全,分类指导,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突出督办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对办案安全实行分级负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签订《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执纪审查主办人对线索处置安全工作负责,逐事签订《纪律审查安全承诺书》;加强对办案场所的监督管理,规范使用高标准谈话室,重要调查谈话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负责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的管理监督,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在重大案件管理上,实行汇报备案制度,在向市纪委报告同时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强化案管的协调和指导作用,顺利推进案件的及时查处,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夯实责任,明确奖惩,严格落实考核结果应用。突出重点,细化标准,对3个纪检监察室和18个镇纪委、34个纪委、纪检组,合理确定目标基数,按照全年考核基数第一季度完成30%,4至5月完成40%,6至8月完成20%,9至11月完成10%的进度要求,采取月汇报、季通报、半年和年度考核成绩与办案补贴挂钩、考核结果与诫勉谈话结合、工作成效与评优树模衔接的方法,修订考评办法。2016年,18个单位半年没有立案案件被通报,全年26个单位超额完成目标基数受到奖励,6个位次靠后单位被通报批评,并按考核成绩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