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洋县执纪审查工作再创新高,走在了全市的前列。新年伊始,该县纪委把握重点,优化思路,提出了“一稳二提三加强” 的执纪审查工作总体思路,并修订出台《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考评办法》,持续发力,提高执纪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在考评办法中,一是明确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被考评单位将案件卷宗及相关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核实认定,考评数据经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二是明确考核基数由立案案件总量、协作区办案数量、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数量三部分构成;三是设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由基础分值和奖励分值构成。将全县18个镇(办)划分为四个考核序列,将34个县直纪(工)委、纪检组划分为五个考核序列,基础分值分别为100、95、90、85、80,各单位完成立案案件总量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案卷,并完成考核基数中的协作区办案和不正之风案件数量,得基础分值;若无立案案件,镇办得基础分值60分,部门得70分;四是增加了协作区案件、不正之风案件和案件信息奖励权重;五是将问题线索处结率、案卷质量、卷宗资料报送及时率纳入考评扣分项;六是对办案安全实行“一票否决”,执纪审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度考核成绩为零分,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并进行责任追究。七是将考评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在全县通报,作为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组长职务变动时工作鉴定及评选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按考核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计算)%×2640元×补贴人数核发办案补贴。
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实行每月统计、季度评比、半年通报、九月推进、全年考核的办法保证执纪审查工作均衡进度。考评成绩靠后的单位,县纪委将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