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洋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四举措”确保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收实效,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是突出执纪重点,加大查处力度。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初步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整体机制得到有效推进。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4人,61名村“两委”干部受到查处。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查办督导。调整优化办案协作区,18个镇办纪委、34个纪工委、纪检组混编为7个协作区,抽调60人次参与异地交叉协作区纪律审查工作,初核问题线索29条,立案29件。县镇(办)两级确定20个村为整治重点村,共立案15件处分16人;同时推行村案镇办县督促、案件会审、案情通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镇办纪委查办责任和联系室包抓责任,形成了县镇各负其责,镇办纪委自办案件与协作区办案有机融合,查办案件与队伍培养同步实施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推进聚焦主业。2016年全面落实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从镇办纪委“上挂”县纪委学习7人,参与县纪委办案11次,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全面掌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同时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业务专题培训,详细解读纪律审查工作中的应知应会知识和基层工作中把握的重点难点,全面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水平。
四是建立约谈制度,夯实查办责任。县纪委针对部分镇办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到位、安排不具体、措施不得力、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定期约谈镇办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下硬茬,切实夯实主体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县纪委先后对18名镇办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2017年,洋县纪委将进一步落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项部署要求,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挺纪在前,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不断推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