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按照省市纪委工作要求和县委、政府安排,在前期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全县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的对象:各镇办、部门单位违规借贷公职人员。重点纠正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取得银行信贷资金,逾期不还,恶意逃债,以各种名义骗取贷款,参与非法经营、转贷牟利、高利放贷、非法集资活动给金融生态安全带来隐患等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下旬至8月底结束,分排查整改阶段和纠查处理阶段进行。工作中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案件查处等手段,督促公职人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有效防控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促进廉洁履职。同时要求,各镇办和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限期排查整改,对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严格实施问责。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密切协作配合,规范金融机构公职人员贷款业务审批监督,对查实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行为依照党政纪法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