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千名领导干部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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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觉遵守《党章》、《干部任用条例》以及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纪律规定,我郑重向党组织做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洋县于4月12日在全县千余名领导干部中开展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活动。

该县要求:全县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必须逐人签订《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承诺内容为: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并结合洋县实际,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坚决做到“九不一带头一自觉”( 1、不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不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2、不贿赂代表,不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3、不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4、不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5、不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不提供虚假材料;6、不通过说情打招呼等方式谋取职务职级;不搞封官许愿,不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7、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在职数限额外配备干部,不做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的事;8、不私自泄露、扩散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情况;9、不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10、以身作则,坚决带头遵守中央关于换届纪律的相关规定;11、自觉抵制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主动向党组织反映自己掌握和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要求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换届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要求,全面实行领导干部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做到层层宣传,层层落实。

所有承诺书经本人签字后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建立“监督档案”,实行“污点记录”,有“污点记录”的一律不得作为换届的提名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