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纪委挺纪于前的一记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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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洋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快速查处了一起村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案件,并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引起较大震动,真正体现贯彻《准则》《条例》眼里不揉沙子。

2016年1月12日,县纪委接到举报电话称“我们村支书接儿媳妇,昨天摆了20席,今天又大摆酒席收礼”,立即出动赶赴距县城80多公里的桑溪镇湘子村,很快查明该村党支部书记杨植俊违反廉洁纪律大操大办儿子婚宴的违纪事实。他在婚礼前日2016年1月11日中午镇党委领导去他家重申纪律规定的情况下,依然于当天下午在家办筵席20桌,1月12日婚礼当天又办筵席23桌,设礼柜收礼金25900元,其中收取1户低保户礼金10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有人说“办酒席这点事撤了职是小题大做”,笔者却认为这既不是“小题”,也没有“大做”!诚然,这个问题要放在以前,最多严重警告了事,但新《准则》《条例》颁布施行以后,“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依然作为违反廉洁纪律赫然纸上,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突出问题,在人民群众中影响恶劣,损社风民风,坏党风政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以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有多少查处多少”,县纪委坚决对杨植俊撤职,铁面执纪,动辄则咎,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

对反复出现难以纠正的顶风违纪行为,笔者认为“警告百人,不如撤职一人”,婚丧嫁娶办酒席已成民俗,这本无可厚非,市县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目的在于禁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但少数人依然视纪律为无物,我行我素,“宁愿受处分也要背一回儿媳妇”,“把以前送出去的礼要收回来”,“借机捞一把,宽裕好几年”,把正常的答谢宴办成了“收礼宴”,“权”味十足,“钱”味十足,“一个电话二百元,人不去礼要到”,老百姓深恶痛绝,面软者深受其害!要想刹住这股歪风,净化人情环境,必须出狠招,打重拳,县纪委坚决对杨植俊撤职,把纪律挺在前面,刹住村干部“大操大办”歪风,进而对公职人员“隐形变异操办”形成震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县纪委将踩着不变的节奏,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在实现“不敢”,强化“不能”和“不想”上形成新常态,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