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洋县纪委接到来自于上级批转、网络舆情、县级主要领导批示及纪委信访室受理等反映各级干部问题线索190件,其中涉及村级问题线索居多,面对反映人所反映问题的真伪性难辨及部分反映人语言表述不清、模糊,反映事情年代久远、取证困难等现状,年初该县纪委提出对问题线索全部初核时,从委局领导到普通干部,大家提出了很多疑问。
“对问题线索有无必要全部初核?”
“办案力量有限,怎么能做到呢?”
“即使做到了,质量能保证吗?”
“村级组织换届期间,对村组干部相互反映的问题有必要全核吗”……
针对这些问题,该县纪委通过研讨认为,对问题线索全部初核,既适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需要,也是对信访人和广大党员干部负责的表现,更是保证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具体举措。
该县纪委在落实初步核查问题线索的同时,立足于纪律审查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优化力量、拓展途径、注重效率和提高质量等具体措施,一一解决了这些问题。
内部挖潜,优化纪律审查力量。该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从实际出发,把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办案一线,把工作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修订完善《洋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推行全员办案工作,除纪检监察室长期从事办案工作人员外,把其它室的一批年轻干部充实到了办案一线,成为办案岗位上的“新兵”。通过选派市级以上外训、组织专题培训、案件主办人带训、县纪检室干部支帮促及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县轮训等多种有效形式,使委局机关直接开展纪律审查的室达到了100%、直接参与纪律审查的干部达到了90%以上,参与办案室办案人员的综合能力得到普遍提升,办案力量的增加带来纪律审查工作的巨大变化,查办案件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快查快办、快进快出的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初核率86%,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60件65人。
从外部整合,拓展纪律审查途径。该县纪委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县纪委认真探索不同层级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途径,积极建议县委在全县各镇、办、部门设立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的基础上,配齐各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并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备案成立监察室,配备纪检干部112人,县纪委建立全县纪检干部人才库,建立纪检干部台账,实行上挂下派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主观能动性,在片内各单位集中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实现了内外监督的有机结合,改变了以往自己监督自己的格局。通过健全全县52个纪检监察组织,有机整合了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力量,使有限的办案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
协作查办,提升纪律审查效率。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为纪检监察和审判、检察、公安机关高效、协同办案提供了重要依据。该县充分发挥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重要作用,极力提高办案效率,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份召开了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重点研究和部署建立健全了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就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实现了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由纪检监察“单兵作战”,向纪检监察和审判、检察、公安机关“联合作战”转变,这就使得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得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违纪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既大大提升了纪律审查效率,而且减少了风险和成本。同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和协调配合,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形成反腐倡廉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年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移交违法违纪线索15条,县纪委立案查处14件,处理违纪党员14人。同时,县纪委向司法机关移送违法案件2件2人。
协作区办案,确保纪律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县纪委对协作区办案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关于加强案件查办和督办工作的意见》、《洋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实行《村案镇办县督促制度》、推行《违纪案件案情通报制度》等制度。分片包抓,夯实责任。根据地域分布特征和部门业务特点,将全县15个镇、3个办事处和7个县直党委、27个县直部门共52个纪(工)委、纪检组划分为7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委局6名领导和7个室(中心)牵头包抓,并由各室夯实工作人员包办、督办、协办纪律审查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室四名工作人员,除主抓本片区的包抓督办任务外,肩负督办指导其他室包抓单位的案件查办工作任务,从线索移交到结案,实施“一条龙”督办指导。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委局主要领导与协作区负责人通过签订办案目标责任书等措施,明确考核指标、明确办理时限、明确协调责任,把各镇办支持、配合、参与协作区办案情况作为镇办党政主要领导、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体现,纳入年终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作为工作调整、提拔使用的依据;按照《洋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年终对协作区办案情况严格考评,表现突出的在办案津贴发放中予以奖励,在干部选拔中优先使用。对违反办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办案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真正使协作区办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压力、有动力,实现了协作区覆盖无死角无空白。全年协作区办案20件,县直部门纪检组办案26件27人,镇、办事处纪委办案79件85人。
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业务范围内问题线索190件,初核问题线索165件,立案165件177人,其中科级案件11件12人,结案160件17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3人,涉嫌违法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5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