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洋县为推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纠正和查处,不断健全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一是量化目标,明确责任。重新修订办案协作区制度,全面整合纪律审查力量,按照“统筹指导、就近协作、依法回避”的原则,将全县18个镇办按区域划分成7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负责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委局主要领导与协作区负责人通过签订办案目标责任书等措施,明确考核指标、明确办理时限、明确协调责任,使协作区办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压力、有动力。
二是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把各镇办支持、配合、参与协作区办案情况作为镇办党政主要领导、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体现,纳入年终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作为工作调整、提拔使用的依据;按照《洋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年终对协作区办案情况严格考评,表现突出的在办案津贴发放中予以奖励,在干部选拔中优先使用。对违反办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办案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是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充分发挥县纪委对协作区办案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关于加强案件查办和督办工作的意见》,建立“一账一卡”制度,即设置协作区办案台账,设立《跟踪督办卡》,专门记载协作办案的查处情况、督办情况及办案人员遵规守纪等情况;推行村案镇办县督促制度,每月至少实地督查1次,纪检室、审理室、信访室确定人员结对帮扶协作区,对村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以镇办纪委查办为主,县纪委按对口协作区对其查办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发现并快查快办公职人员违纪问题线索,做到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一体化,有效解决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力量不足、办案质量不高等难题,促使协作区落实办案责任,落实办案措施,完成办案任务。整合以来,共启动办案协作区12次,查办案件12件,处分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