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出台党风廉政“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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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洋县出台《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四项“责任清单”,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各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分类进行了明确细化。

“清单”将该县“党委主体责任”细化成三个层级,即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涉及17个方面55项具体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有7大类21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做好监督教育与示范表率等。对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群众关注的热点,“清单”要求各级党委全力落实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相关制度,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其充分履职提供人、财、物保障,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同时,“清单”对该县纪律检查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应承担的“监督责任”作出清晰界定,明确细化了监督对象、内容、方式及责任。根据“责任清单”,纪委的责任包括完善组织协调、强化履职监督、深化作风监督、严格纪律监督、严肃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规范内部管理等7方面20项。

此次出台的四项“责任清单”首次厘清了责任边界、明确了职责内容,旨在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在此基础上,该县及时出台落实“五书两册”制度,不断深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扎实实行“一案双查”,健全完善责任监管、督促、巡查、考评及追究机制,着力从制度及其执行层面保障“责任清单”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