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召开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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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洋县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该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就如何抓好当前及今后反腐败(案件)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并重点研究和部署了建立健全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长效机制问题。旨在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规范程序,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和协调配合,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形成反腐倡廉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县纪委、组织、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人社等反腐败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席均主持,县委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杨亚枫同志通报了洋县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周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个成员单位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一是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十八大以来,我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毫不手软地打“老虎”、拍“苍蝇”、猎“狐狸”,旗帜鲜明地严党规、肃党纪、正党风,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但是,目前“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只是得到一定遏制,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远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协作办案中是一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代替不了谁,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基础上的一种有机组合。协作办案不仅有利于迅速突破大案要案,而且是查处重要复杂案件的有效组织方式,同时也是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的有效形式,特别是在查处涉及多个领域、多个职能部门的案件方面优势更为明显。二是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配合机制。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办案协作机制,达到全覆盖无盲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打破“条块分割”的思想观念,做好反腐败信息沟通和共享。三是形成合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组织,其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团结协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常态,不断强化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使那些心存侥幸的人彻底丢掉正风肃纪“一阵风”的幻想,坚决克服“且行且观望”的心态,进一步树立反腐败工作权威,努力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成效。

会上,各成员单位就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建议。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确保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加强协作,联手办案,努力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实现案件查办工作的新突破,全面推动洋县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