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纪委注重“三个辩证关系”推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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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洋县纪委紧紧围绕主业主责,着力转变案件审理方式,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与监督制约职能,正确处理好静与动、实与虚、内与外三个辩证关系,健全完善了提前介入机制、规范审理机制和内外联动机制,有效实现了案件审理的提质增效。

  注重“静与动”的关系,提前介入促高效。对重大案件或者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将正式审理时的“静态审理”与提前介入的“动态审理”相结合,在坚持查审分离的前提下,根据案件审理规范化的标准,对案件查办过程中的证据收集、材料整理、措施采取等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审理部门的动态监督、及时跟进,减少了补充调查、补充取证的次数,有效实现了案件查办与案件审理的“双提速”。

  注重“实与虚”的关系,规范审理保质效。探索建立规范审理机制,要求在自办案件正式审理前的形式审核中,对于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案件,将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在对事实、证据的审核中,严格审核每一项材料的格式、内容、签字、盖章、落款时间等,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通过“实质性审查”与“程序性审查”的结合,倒逼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注重“内与外”的关系,联动协作求实效。建立健全了内部与外部的“两个联动”机制。“内部联动”,即在内部实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或案查与审理有分歧的案件,启动由机关各业务部门组成的审理委员会议机制,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查办案件的质量。近年来,审理委员会共审议疑难复杂案件22件,为县纪委常委会正确决策提供了参考。“外部联动”,即在外部建立和完善了处分决定联席会工作机制。为保证处分决定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与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强化案情信息互通、涉刑案件移送、处分决定执行、联合执纪监督四个关键环节的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