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洋县纪委监察局对“廉政灶”公务接待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深入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该县纪委监察局要求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廉政灶”公务接待。
通过检查调研发现,“廉政灶”公务接待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廉政灶”公务接待用餐交费制度落得不实。这些单位来客接待未实行实名登记、定期结算和公开,单位无食谱、菜谱,无公务接待专用账或不规范;接待支出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缴费制度落得不实。个别情况即使收费也没有出具财政监管的收费票据。二是个别单位机关“廉政灶”的公务接待用餐有超标准(规定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现象;三是个别镇公务接待用餐仍有在营业性餐厅接待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今后的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规定。从2015年元月1日起,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干部在城区开展工作,一律生活自理,不得接受所在单位 “廉政灶”接待;在县城区外下乡工作,一律在该单位“廉政灶”用餐,并要按规定支付生活费。回本单位后,按县财政局县内下乡午餐补助标准报销;镇干部下乡工作,原则上回机关灶就餐,去偏远村工作,在村上吃工作餐,费用自理,回镇政府参照县内出差午餐费补助标准报销。二是各单位“廉政灶”要加强管理。从2015年元月1日起,各单位“廉政灶”公务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据实收费,不得产生接待费用。三是严禁在营业性餐厅进行公务接待。特殊情况下,在营业性餐厅接待,不能提供烟酒,不得超每人每餐20元标准。
据悉,目前,该县20个镇和16个县直部门建立了“廉政灶”。 从总体上看运转情况比较规范。各单位都建有“廉政灶”公务接待登记簿(表、册),成立了灶务管理委员会,冰箱、灶具、餐具、餐柜、空调、消毒柜等设施样样齐全,卫生整洁,环境好,机关所有人员用餐按成本据实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