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自办案件。为聚焦主业,洋县纪委集委局之力支持纪检监察室,调整、充实办案人员,增添办案设备,进一步将力量向查办案件工作倾斜。从镇、部门选调了查办案件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办案队伍,建立了由83人组成的办案人员库,其中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税等专业人才。坚持每季度开展重要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工作,由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的同志一起分析研究,确定重要线索,明确核查方向,凝心聚力推动案件的查处。明确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监督管理的职能,纪检监察室成立了重案组、大案组、案件管理组、办案指导组等四个组,四个组分工不分力,让纪检监察室有更多精力确保自办案件的查处,让案件监督管理为纪检监察室查处案件提供服务和保障。2014年,洋县纪委重点查处了截留、挪用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案件,追究领导干部7人,涉案金额400多万元。
狠抓基层办案。直接深入各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开展工作督查,准确掌握基层查办案件进展动态情况,并进行针对性指导。探索上下联动、滚动深挖的办案模式,即基层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属县纪委管理干部的线索时,县纪委直接介入并同步查处,在查处中将涉及基层管理干部的线索再进行交办,实行滚动办理。广泛探索“协作区办案、交叉办案、协查联审”等办案模式,解决基层办案人员偏少、办案业务不熟、办案效率低的问题。强化对基层办案的绩效评价,用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并促进基层抓好查办案件工作,使基层纪检组织办案无空白。
狠抓组织协调。充分利用纪委书记担任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的有利条件,在确定办案思路、制定办案政策、排除办案阻力、形成正确反腐败舆论导向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借助适时、适度、适合的方式方法,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为采取边控、技侦等各种办案措施提供了条件。不断完善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并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