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勇于担当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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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洋县县委书记胡瑞安,县委各常委分别带队,分11个组前往全县各单位、镇及有关部门,与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约谈,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进行宣讲,这只是洋县县委书记带头抓“两个责任”落实的一个方面,今年以来,洋县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旗帜鲜明反腐败,勇于担当抓改革,全心全意促发展,从严要求带队伍,使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共同发展,相得益彰。

一、科学定责,分工到位。一是制定出台《洋县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和《中共洋县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任务并细化分解为97项具体任务,分别由8位县级领导牵头,44家参与单位抓落实,从增强主体意识、支持纪委履职、加大责任考核追究力度、突出执纪监督问责和查办案件主业等20个方面,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二是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与县委常委、县政府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县分管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了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县委、政府领导按照“五个一”要求,对包抓部门、乡镇坚持每月听取一次汇报,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判、分析、处置。

二、突出重点、履责到位。一是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定期分析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类廉政制度和实施细则。二是突出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制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干部考察、任前廉考、约谈问责、述廉诺廉、干部管理等各项制度。今年交流轮岗干部18名,提拔使用干部6名。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和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今年以来组织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围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县上中心工作等方面开展督查23次,对11个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督导约谈。四是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群众评价体系,开展部门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测评,群众评议活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评先奖优、干部使用挂钩,突出结果运用,确保”两个责任“落实。五是建立健全“防控评”三位一体,”三级三控“的风险防控模式,大力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五是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坚决排除干扰和阻力,更加有效地反对腐败、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6件,同比增长53.3%,其中查处科级干部案件11件18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3人。

三、严肃追责,保障到位。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检查考核,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履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根据掌握的情况适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对12名乡镇和县局党政正职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在县纪委全会上现场述廉诺廉接受质询和测评,促进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三转”落实到位。清理县纪委原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11个,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取消或不再参与102个,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着力点放在强化对主责部门履行责任的监督上。要求各镇纪委副书记、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主业。三是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出现严重失管、失教、失查、失监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以来对2名主要领导进行责令纠错谈话。四是严抓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25起,公车私用单位1个。对违规操办宴请的 3名干部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由组织部门免职处理1人。五是常抓党风廉政教育。年初,对全县700多名村(社区)主职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培训,8月,以全省“廉政文化三秦行”为载体,扎实开展党章党纪知识竞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两个责任”培训班等活动,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