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洋县按照中省市纪委工作部署,着力落实“三转”要求,聚焦纪检主业,坚决查处了一批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了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66件(次),立案案件65件85人,协作区办案6件7人,结案41件50人。县纪委自办案件25件36人,较去年同期增长212.5%。
一、明确目标夯实办案责任
一是根据上年度查办案件情况,创新工作思路,改变过去部门无下属单位无法办案的传统观念,确定了全年办案较高目标。二是严格按照《洋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每季度对各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办案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7月份,对各单位上半年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未办案的8个镇,1个县直党委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15个部门的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要求未办案单位立即调整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的分工,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集中精力突出查办案件主业。三是按照鼓励自办、保证督办、重奖移送司法案的原则,严格奖罚兑现。今年初,对2013年12个半年未查办案件的单位进行通报,4个超额完成办案任务的单位给予奖励,7个办案后进单位主要领导或纪检组长被约谈,并按考核成绩扣发了办案补贴。
二、突破瓶颈壮大办案力量
深入分析和调研,探索案件主办人制度和协作区办案制度有机结合,努力突破办案瓶颈。一是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制定了《洋县纪委监察局案件主办人制度》,对案件主办人的权利、管理、组织考核和违纪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特别用“十个负责”规范了案件主办人的职责。二是深化协作区交叉办案。为了缓解办案人员力量不足的压力,我们打破部门约束和地域限制,推行异地交叉办案,先后选派22名委局机关干部、部门纪检组长或纪(工)委书记为案件主办人,根据需要,从全县83人的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中,抽调财会、法律、文书制作、综合管理或特殊专业等方面人才共66人次组成26个调查组,对筛查出的26条案件线索进行查处,突破了部门纪检组办不了案的瓶颈,壮大了办案力量,调动了纪检组长办案积极性。
三、强化线索管理夯实办案基础
一是制定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案件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实行基层案件线索月报和县本级案件线索定期研判。二是精选案件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仔细排查、认真筛选,对领导批办的案件及有关科室筛选的案件线索存入“案件线索库”统一管理,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区分轻重缓急,逐个排队,为初核做好充分准备。三是主动挖掘案源线索。紧紧围绕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公务用车管理、重要时间节点、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等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从中捕捉案件线索。四是从查办案件中发现新线索。对每一起案件,不单纯就案件查案件,因事论事,而是认真研究案件的每个细节,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挖掘出“串案”、“窝案”,查处“案中案”,“大要案”。五是横向搜集案件线索。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重要线索移送、案情通报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进行横向沟通联系,相互交流情况,移交案件线索。
四、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三转工作
一是制定了《洋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夯实了纪委监督责任;二是纪委成立工作组,检查各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与各镇党委书记、纪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谈话和座谈,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镇将建议县委给予诫勉谈话;三是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目前,县纪委监察局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9个,先后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2个,集中时间精力执纪监督问责,强化查办案件工作;四是县纪委加强对了各镇、县直部门纪检组办案工作指导,要求从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处理每个环节都要向县纪委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室进行汇报,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漏失,提高查办案件质量。
五、依托巡视工作提升办案水平
今年6月份,省委巡视组进驻洋县开展常规巡视工作,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积极查办了巡视组转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巡视的一月时间内,初核案件线索12件,立案5件。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洋县存在“群众对镇、县直部门领导干部以及村干部以权谋私问题反映较多,尤其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较多”的问题,县纪委以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为抓手,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室主任组成工作组,深入全县20个镇开展下基层大接访活动,受理群众举报。截至目前,接待群众80人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33条,经过梳理发现线索10条。按照信访举报快受理、快分流、快查处、快反馈、快报告、快审核的要求,对重大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及时查处,带动了全县案件查办工作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