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洋县把作风建设作为率先突破发展的重要抓手,出台十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
一、推行责任唯一。凡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都实行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承办人员责任唯一,形成环环紧扣、无缝衔接的责任链条,严防任务架空、责任不实,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二、落实领导包抓。县级领导带头包抓,定期深入项目一线、骨干企业及包联镇村,了解进展现场协调;分管领导主动沉到一线,抓协调、抓推进、抓落实;县委常委碰头会每月集中听取一次工作汇报;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建立工作纪实台账,每月月底由县委、政府督查室统一核查。
三、建立倒逼机制。将年度目标、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分解落实、细化量化,明确工作进度和节点控制指标,以时间、任务倒逼推进工作落实。
四、定期观摩点评。对共性任务、重点项目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观摩和点评,由包抓领导和责任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组织、纪检部门对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五、强化督查督办。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由县委、政府督查室、考核办、效能办联合督办。县委成立8个督查组分区域常年不间断巡回督导。以随机督查、暗访为主,由“两办”统一收集情况,纪委、组织部督查复核,实行督查组、复查组、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连带追究机制。
六、实行限期办结。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委会、专项问题会议纪要落实情况和领导现场办公决定事项,逐项落实办结时限。由县委、政府督查室牵头,一周一督办,对连续两周没有进展或效果不明显的,由承办单位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检查,承诺办结时限。
七、加强沟通汇报。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承办单位每10个工作日向县上书面报告进展情况。对制约和影响工作推进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需要部门间进行沟通衔接的,承办单位及时汇报并做出具体筹划;需要争取省市支持的,由责任单位确定专人,以“事不过夜”的态度,及时汇报、跟踪衔接、直至落实。
八是改进考核方式。对市考县指标和市县重点工作,分别由考核办和主管部门牵头,实行一月一考核,既注重考核结果,又看干部在推进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把干部在担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识别、选拔、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同时,改进部门工作评价体系,考核部门工作时既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又看在全市的横向位次,也看争取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全市同行业的比重和位次。
九是规范检查评比。取消一般性和不解决具体问题的检查评比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重点项目检查工作的,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备案制度,严格遵守干部下基层工作纪律,不得影响正常的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
十是跟踪问责问效。对市考县指标、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跟踪督办,落实问责问效。其中,单月考核中未达到任务要求的,由责任单位向县上作出说明;连续两月未达到任务要求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训诫谈话;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失分,或单项工作位列全市靠后位次的,由纪检、组织部门查明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