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洋县纪委监察局按照省、市《关于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成立三个派驻监督检查组对全县9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督查,采取“三个强化”,加大后续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问题整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项目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监督检查组落实专人跟踪督促,并帮助研究解决办法,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强化资料归档。派驻监督检查组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管理档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各个项目的资金使用、招投标、项目管理、工程进度、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和重点人员履职等信息建立档案。同时,各监督检查组对派驻工作全面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向纪委常委会汇报,作为工程建设资料一并入档,成为责任倒查的主要环节。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围绕项目建设内外投资环境、工作人员作风效能、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办事效率低下、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部门协作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等损害投资环境行为和插手工程建设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工程进展缓慢、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给予批评通报,对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去年以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3份,查处违纪案件1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确保了重大项目依规合法实施和资金安全廉洁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