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精神,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行干部任期审计制度,不断加强干部经济责任监督。
(一)建立健全制度。为推进干部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洋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推行干部任期审计制度,有效克服了干部离任审计中工作量过大、时间跨度过长、监督相对滞后的问题。
(二)突出工作重点。第一,在审计对象的选择上,把握四个重点。重点审计财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重点审计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多的单位及领导干部,重点审计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及领导干部,重点审计近期调整或拟调整的领导干部。第二,在审计内容上的筛选上,做到“四个加强”。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审计,加强对有形资产的审计,加强对消费性支出的审计,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延伸审计。第三,领导干部在提拔、调任、轮岗、退休、辞职、辞退等重要节点,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审计方能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三)科学划分类别。对审计结果进行科学划分、区别对待、慎重处置。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出面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问题较多或造成严重损失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交流、降职免职处理;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干部,及时移交纪检司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审计使用结合。一是审计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被审计对象及其单位,肯定其在处理经济责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整体效能的重要标尺。凡一把手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明显问题的,所在班子要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三是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经审计,认为经济工作科学规范、工作成绩十分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干部,及时向县委推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