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创新措施加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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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洋县出台了《洋县加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这是该县第一个正式的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文件。该文件的出台及时而有力的缓解了该县当前办公用房突出的矛盾。

为加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充分合理利用好房屋资源,保证正常办公需要,该县提出了八项要求: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干部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用好现有办公用房资源,解决好办公用房紧缺的矛盾。领导干部要认识到办公用房是工作的条件和需要,不是必须的待遇。二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调整、新成立机构和组建临时机构等产生的领导干部用房问题,由本部门本单位自行解决。三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除在本单位用房外,一律不得再在下属单位和宾馆饭店占房、租房办公。四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同志原则上在主要办公单位安排一处办公用房。五不担任职务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原单位办公室及时腾出,由原单位根据办公用房条件安排办公室。六领导干部退休后担任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会机构职务的,均不得占用原单位办公室。七交流调动和退休干部接到正式通知后,在1个月内清退办公室。干部挂职、脱产学习和借调到外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须先退出原单位办公室。八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公用房装修和配置办公用品,一律按规定执行。

                             信息员  宋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