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洋县创新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出台了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制度,提升了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一、建立公务用车电子信息库。该县要求全县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每辆公务用车的车型照片、车牌及其司机的照片、驾驶证号,都要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县纪委公车管理信息库存档备查。
二、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该县要求各镇、各部门每周星期五17时前,必须将本单位值班、值勤车辆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县纪委;节假日、休息日需公务用车的应提前向县纪委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载明车牌号、出车事由、时间、行程路线、驾乘人员等;节假日和休息日期间,因突发公务,需要用车的应先将相关部门的公务指令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告县纪委,同时电话向县纪委报告;因抗洪抢险、火灾及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公务用车以相关部门或领导的指令为准。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发文要求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即:严禁将公务车辆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旅游休闲、扫墓祭奠、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下级单位和其他服务对象调换、借用、占用公务车辆;严禁借调动、离职、退休等工作变动之机,把原单位公车带入新单位或自己留用;严禁用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严禁擅自将本单位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邀请20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对照“六个严禁”,凡是与公车管理信息库档案不符的,都应接受调查,构成违规使用公车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该县要求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除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信息员:宋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