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洋县纪委召开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会议。会议着重回顾总结前8个月的办案工作,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安排部署今后4个月的办案工作。
今年1—8月,该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73件,初核违纪线索60件,初核率82.2%,高出市纪委核定基数8.2%;立案案件51件,其中自办案件16件,是去年同期的4倍。其中涉及科级领导9件,初核成案率85%,高出核定基数20%,较去年同期增加27.5 %,完成全年任务的67.1%。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2.7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总体态势是,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办案质量大幅提高,特别是自办案件数量和科级领导案件均创同期历史最高水平。但仍然存在各镇之间查办案件工作进展不平衡、县直部门办案形势相对严峻、自办案件缺乏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件等问题和不足,经认真分析,形成上述问题和不足的原因,一是17个镇的纪委书记是换届后新任职的领导,业务生疏,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二是部门纪检组办案薄弱有其历史原因和实际困难。三是委局机关查办大要案件的经验不足。四是部分镇、部门主要领导重视程度还不够到位,具体措施还不够得力。五是基层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在此基础上,会议提出今后4个月办案工作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始终保持工作力度不减,推动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工作力度再加大。一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扩大覆盖面。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格局,进一步加强信访和初核工作。注意从群众议论、互联网披露、各种媒体舆情等其他渠道获取线索。要围绕提高初核率和成案率,研究制订加强办案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二要认真落实纪委委员人人主办案件制、包干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任务与补贴挂钩制及一案“四报告”制等五项办案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办案职责。三要敢于和善于查办重大、典型及有影响的案件,集中力量快速突破。四要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针对中纪委今年1月19日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县纪委结合实际将出台《案管工作办法》。当年没有完成查办案件任务的县直部门、镇纪委,将责成其主要领导向县纪委说明情况,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查办案件出现“空白点”的基层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县纪委将建议县委对其调离岗位。三是办案重点再突出。今后要把查办案件的重点集中在严肃查处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及陕南移民补助等惠农资金及民政资金兑付过程中的腐败问题等方面。四是办案力量再整合。积极实施协作区办案制度,注重整合县、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人才资源,建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对系统内的办案力量进行统一调配、使用、培训和管理。做到上下配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减少办案阻力。
(信息员:杨旻棕 宋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