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证数量,提高质量。全年初核量达到80件,初核率超过60%,立案总数超过60件,初核成案率达到75%,自办案件完成12件,自办率20%,积极配合市纪委办案。力争突破科级领导干部的大要案件和移送司法案件,加大乡镇协作区办案力度。二是加大领导力度,优化办案队伍。县纪委常委会至少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办案工作,调整充实纪检室工作人员,深化委局全员办案制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同志接受上级的办案业务培训。尽快制定出台我县《案管工作办法》,确保基层纪委、纪检组保质保量完成办案任务。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治本功效。首先,采取“拓宽领域抓办案、‘一案三一’强治本”的措施,把办案领域向五个重点方面扩展渗透,在拓宽办案领域上下苦功夫,实现突破。每办完一个案件,召开一次由被查单位领导班子和被调查人共同参与的座谈会,通报调查处理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走访一次被查单位其他人员和部分服务对象,征求对被调查人和被调查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堵塞漏洞、防治腐败的制度。其次,以五项制度助推基层办案,一是镇纪委委员包干负责案件制。 二是实行镇纪委委员人人主办案件制。三是办案任务与办案补贴挂钩制。四是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实行办案空白点责任追究制度。第三,认真执行“一案四报告”制度。案件查结后,调查组要提供案件调查报告和治本建议报告,发案单位要写出剖析自查报告和完善制度、整改情况报告。四是狠抓自办案件,突出办案重点。2012年县纪委、监察局自办立案案件不低于12件。在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措施上,要通过依靠广大群众积极摸排线索,挖掘案源,严肃查处科级领导干部和一些要害部门科室负责人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要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主动出击,办出一些有影响、有份量、有说服力的案件。要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水平。五是完善奖励制度,调动办案积极性。对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办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予以修订完善,提高办案奖励比例,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
(洋县纪委 杨旻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