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纪委监察局“五措并举”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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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精心组织、扎实安排。及时召开专题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印发了《关于洋县实施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办法》,分学习、自查自纠、组织评查、总结评议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二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了“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审理工作的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审理室主任任副组长、审理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来具体组织指导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骨干。分片对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由7个室主任负责,按所包联要求对全县专兼职审理工作人员分片区进行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了《党章》、《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政纪法规和文件,充分提高审理工作人员对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认识水平。

    四是自查彻底、纠正准确。抽调业务工作人员成立 “案件质量提升年”自查自纠两个工作组,对我县三年来的210件违纪案件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对委局自办42件、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自办168件违纪案件进行了自查、清理、归档。

    五是现场观摩、逐卷审评。召开了案件质量现场观摩会议,对在评查工作中发现的16个方面的问题,逐卷进行了评议和纠正,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