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将《廉政准则》纳入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内容
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洋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在对16名拟任科级领导干部考试中,将《廉政准则》纳入任前廉政考试范围,其内容以《廉政准则》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新要求为重点,内容涵盖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各个方面。通过考试,使参加考试的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为全县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浓厚舆论氛围。
(洋县纪委教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