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扎实推进乡镇“廉政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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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乡镇“廉政灶”推行办法,下发了《关于建设乡镇机关“廉政灶”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了《洋县乡镇“廉政灶”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全县26个乡镇主要领导主抓,县纪委7名常委和7个室分片包抓,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廉政灶”建设并投入运行。

二是保障经费,完善设施。为解决乡镇建设 “廉政灶”经费不足问题,县纪委深入各乡镇进行了调研,经多方协调,为每个乡镇争取到财政专项资金1.5万元,共计投入40余万元,用于购置各种厨具、餐具、消毒柜等设备及厨房建设,保证了“廉政灶”的顺利建设。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接待。规定县级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研、洽谈事项、兴办公益事业等需就餐的,统一在乡镇机关“廉政灶”就餐,乡镇要严格按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每人每餐限额10元以内,严禁在营业性餐馆接待和超标准安排接待。各乡镇均落实了专人负责建设、管理“廉政灶”,并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廉政灶”管理制度,为“廉政灶”的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夯实责任,强化监督。加强对推行和实施乡镇“廉政灶”的宣传,明确要求各级干部带头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带头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要求各乡镇对“廉政灶”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早发现,及时解决,迅速改进。要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务支出票据的审核,发现违反“廉政灶”制度的不合理招待支出票据,坚决予以拒付。县纪委、监察局不定期开展“廉政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制度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落实到实处。

 

                                       洋县纪委教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