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洋县对19名拟提拔为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这也是实行干部任前廉政考试以来该县第三次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截止目前,已对51人实施了任前廉政考试。
为确保本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顺利开展,在前两次顺利开展廉政考试经验的基础上,该县从三个方面予以完善,有效推动了该项制度的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研定考试方案。在前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完善了具体操作流程,工作人员职责、保密制度、阅卷人员职责等配套制度,明确了结果运用以及纪律要求,在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的基础上保证了任前廉政考试制度的严肃性和可靠性。
二是做好充分准备,切实抓好考前安排。从8月18日对19名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开始公示起,积极筹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各项工作。一方面及时与市纪委宣教室联系考试试题,精选试题,保证考试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另一方面积极做好考场纪律制定、准考证印制、考场和监考人员安排等准备工作;此外我们还积极邀请有关领导出席,对应考人员进行廉政考试监督。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为保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取得成功,明确规定不作考前辅导,不划定试题范围,所有试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同时,严格落实考试结果运用规定,将考试成绩作为拟提拔干部能否提拔的重要依据和个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
通过以上措施,切实增强了新任领导干部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巩固了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