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在县党校举办了该县首次拟任科级领导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这是该县廉政法规教育措施的一大创新,它标志着一项新的廉政制度开始实施。
今年是廉政建设“制度创新年”。该县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廉政建设“制度创新年”活动的安排,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工作。县纪委出台了拟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村级财务村民代表监督等五项制度。这些制度创新措施将进一步促进该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按照拟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规定,廉政法规考试不及格的,纪委将建议县委暂缓提拔使用,半年内补考一次,仍不能及格的,不能提拔使用。参加这次拟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的共有20人,包括科员提拔副科的2人,副科提拔正科的12人,乡镇镇长改任为书记的6人。考试前,由县纪委对他们进行了集中辅导,考生们通过两天的认真学习,强化记忆,较为全面、深刻的掌握了廉政法规。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通过两小时的紧张答卷,20名考生都顺利通过了考试。
县委书记党振清亲临考场检查指导考试工作,讲述了廉政法规教育和学习的重要性,并对考试纪律和考试结果的运用提出了严格要求。县纪委书记李剑飞、县委组织部部长杨晓虎陪同检查指导了考试工作。
(洋县纪委宣教室 宋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