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现场审理的形式很好,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审理宣判打击了犯罪分子,有效地净化了我们村的社会治安环境。”洋县谢村镇海莲村村民董大红说。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扩大“乱村整治”的成效,近日,洋县依法对该县乱村治理中办理的董某某、李某某寻衅滋事一案在谢村镇海莲村进行公开审理,该案是洋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打击“村霸”犯罪案件。

自2014年以来,董某珠多次以他人建房、通行及村集体修路占用其宅基地为由,采取阻挡他人施工、挖断集体道路、堆放建筑材料堵路等软暴力,强行向多户建房户及村组集体索要款项;并在不符合晋升高级工条件的情况下,多次到市县信访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缠访、闹访,要求县相关部门为其解决高级工待遇问题,同时,进一步要求享受技师待遇,在相关部门调查、复查、复核、认定、告知其不符合享受技师待遇的情况下,多次单独或伙同李某琴携带孙子进京非访,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后果严重。

公开庭审中,洋县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并针对各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涉案罪名、案件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两名被告人还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董某珠、李某琴均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并依法追缴董某珠非法所得135026.6元,依法返还被害人王红家及海莲村八组集体30100元,其余部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洋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法院抽调刑事审判庭业务能力强的多名法官成立了合议庭,县检察院选精兵强将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群众等300余人旁听庭审。

洋县谢村镇海莲村是全县乱村整治的重点,对董某某、李某某寻衅滋事一案的公开庭审,不仅使海莲村群众受到一场深刻的法治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通过合法正当途径表达诉求,坚决抵制缠访、闹访行为,也彰显党和政府进一步深化乱村治理,打击“村霸”犯罪,为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为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