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强化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 守护好“秦巴”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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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洋县纪委监委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靶向治疗、精准发力,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以铁军作风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排部署。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始终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贯彻落实“五个专项工作”重点,多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市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部署要求,研究提出洋县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整治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意见。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明确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点、方法措施和工作要求,为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遵循。各镇(办)、部门结合职能特点,及时开展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梳理工作,采取下发文件,会议布置、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纪的自觉性,时刻紧绷纪律红线,为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加大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生态环境责任审计。结合洋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落实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聚焦秦岭生态整治、汉江流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监督问责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相互协调、系统发力。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主体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着力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行为,严肃问责环保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等问题;重点查处执法任意、随意等问题,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偷排漏排监管不力等问题,用好问责制度利器,倒逼水利、环保、国土等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畅通举报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县纪委认真受理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巡察监督、纪律审查、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密切关注媒体曝光的问题,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进一步畅通电话、网络、短信、信件等综合举报渠道,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信访反映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坚持“彻底查清、彻底整治、彻底查处”原则,确保问题线索专项统计督导、案件专项查处问责。充分运用会议、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中省市县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强化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坚持“闻风而动、露头就打”、快查快结,对典型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形成全县强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舆论声势。

加强部门联动,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主动加强与环保领域各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规范线索移交及处置程序,对涉及秦岭生态环保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同时多渠道排查收集问题线索,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统一归口接收、登记,做到有反映必受理、必登记、必查核。对2016年以来涉及秦岭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建立完善台帐,实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对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中的失职失责和作风问题、以权谋私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三类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并督促职能部门从严从细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破坏“秦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87件,组织处理92人,立案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通报曝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15起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