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洋县关帝镇大西沟村党支部书记郭乾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4月11日,关帝镇大西沟村党支部书记郭乾鼎操办儿子婚宴,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100元(含2户贫困户300元)。2019年7月11日,洋县纪委给予郭乾鼎党内警告处分。
2.洋县金水镇牛角坝村监委会主任杨树峰操办儿子婚宴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月29日,杨树峰操办儿子婚宴,违规收取7户贫困户和8户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300元。2019年5月17日金水镇党委给予杨树峰党内警告处分。
3.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东联村原村主任雍志鹏公款吃喝违规报销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洋州街道办事处东联村违规公款吃喝购买香烟、饮料共计1770元,经时任东联村委会主任雍智鹏审批后入村财务帐报销。2019年6月20日,洋州街道办事处党委给予雍志鹏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越规破纪。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早提醒、严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认真谋划安排纠正四风工作,细化落实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警示震慑,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