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黑恶势力进行公开庭审的形式很好,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审理宣判打击了犯罪分子,有效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洋县西南坝社区村民王某说道。为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日,洋县在洋州街道办西南坝社区依法对王某龙等6名被告人涉恶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审判。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洋县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扫黑除恶“三项”工作职责,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加强分析研判,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对象,以零容忍态度着力整治和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洋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龙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李某、程某军等组成恶势力团伙,多次参与或组织洋县藉务工人员聚众赌博,并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事后又纠集被告人李某、程某军、崔某、韩某林采用跟踪贴靠,贴身看守的“软暴力”方式索要赌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该团伙依仗组织的强势地位,成员无事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并以威胁手段实施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经洋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并综合考量累犯、自首等法定情形,结合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签字具结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龙等6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本次公开审理,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村两委干部、群众等30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采取就地审理当庭宣判的方式,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彰显了洋县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态度。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洋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9起,核查完结线索148件,其中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25件48人,诫勉谈话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