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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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固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及时将工作实践中探索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着力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意见》明确监督的重点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要聚焦重要岗位和“关键少数”: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其中,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工作落实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发展党员情况及其他”等7项内容。

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监督“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情况;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情况;廉洁从政从业、秉公用权情况;履行职务过程中有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坚守道德操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及其他”等6项内容。

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强化信访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廉洁监督、强化对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治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述廉述责全覆盖、强化考核监督、加强重大事项报备和廉政档案管理”等10种纪律监督方式,以及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具体方式举措。明确了党委、党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监督工作中的职责,指出纪检监察组织要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及群众监督贯通起来,构建监督网,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