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使命担当,把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和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标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线索筛查,深化巡察督导,严格执纪问责,持续推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和“打伞除网”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分析研判和统筹调度,明确主攻方向,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线索筛查。采取与公安机关联合调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筛查“保护伞”、双向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等举措。同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线索。
三是深化巡察督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联责任,开展“一对一”督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会同县委政法委,对17个镇(办)、重点领域及行业部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和“回头看”。
四是严格执纪问责。按照“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要求,学习借鉴“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核查法,加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和“保护伞”。对重大复杂案件,县纪委监委实行提级办理。根据情况实行指定办理,强化对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