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学习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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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城固县纪委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集中学习交流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及县直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深入学习市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方案》,部分干部进行了交流发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波参加会议。

       与会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胡传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严重败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玷污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的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对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纪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省纪委监委从严管理干部,铁面无私清理门户,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整治“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不护短、不迁就、不偏袒,敢于自我净化、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打铁必须自身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自警,强化自我约束,忠诚履行职责。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把警示教育活动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开展“六对照六查看”,找准措施,扎实进行整改。三是要学深悟透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宪法》《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强化法纪意识,依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四是要严格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坚持严管严考,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严守工作纪律,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