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突出抓好“五项专项工作”,从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正风肃纪。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专项治理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实施方案》等文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重要节点监督检查机制,扎实开展“一桌餐”接受吃请、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治理,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8年开展明查暗访10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2起62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通报曝光14起14人。
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出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脱贫攻坚巡查执纪组,开展督导检查、巡查执纪检查、扶贫项目资金季度专项检查和专项巡察,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委直接查办。2018年共发现和处置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218件376人,立案查处81件10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27件27人。
聚焦扫黑除恶斗争,亮剑涉黑涉恶势力。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村霸”“沙霸”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与惩治“蝇贪”结合起来,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和反馈机制,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面排查梳理,建立专项台账,对涉及党员干部的严肃处置,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9件13人,开除党籍9人,移送司法4人。
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绿水青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后20多次参与整治秦岭北部矿山、汉江河沙、黏土砖厂等监督检查,强化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从严问责查处破坏秦岭生态、滥开滥采、非法河道采砂、焚烧秸秆等污染生态环境行为。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实施追责和查处76件10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出台《城固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开展“企业大走访、问题大排查、营商环境大提升”活动,走访企业和重点项目40个,排查问题13个,对6个重大项目派驻廉洁建设监督组,开展重点项目环境保障专项督查3批次,查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方面问题159件1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